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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,一起了解相关知识
发布时间:2024-03-15 10:53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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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",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,惠及千家万户。
什么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?
答: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国务院食安办)于2014年部署开展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工作方案要求,根据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》和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》,经过初评、推荐、第三方机构综合评议确定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。
答:2021年8月,赣州市以第一名的成绩获评首批“全省食品安全治
理示范城市”,2021年12月,赣州市列入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
示范创建推荐城市。当前,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。2023年6月赣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将迎来省级初评,12月将接受国家级创建验收,当前已进入决胜阶段。
食品安全知多少?
保持清洁
加工、制备食物之前,制备食物过程中,处理生的肉、禽、海产品、蛋和菜之后,如厕之后,接触宠物、处理垃圾之后,以及处理熟食之前和吃饭前,都要洗手。洗手时要使用流动安全的水,然后用纸巾或干净的毛巾擦手。
保持厨房空气流通,地面、洗菜池和冰箱内外要清洁;洗碗布、抹布用后,要及时彻底清洗,并经常更换。
生熟分开
生熟食物要分开
食物要彻底煮熟烧透
熟食室温放置后再食用,要二次加热;从冰箱里取出的生冷熟食,特别是剩饭剩菜,也不能直接食用,一定要彻底加热,蒸、煮、热透。重复加热剩菜剩饭,最好不要超过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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